请使用本支付系统前,先认真阅读商户服务条款,云上支付系统有权随时更新条款,请您严格遵守服务条款内约定,注册商户后即视为您已同意本条款全部内容。
本协议由云上支付系统与您共同签订,具有合同法律效力。
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并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,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、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条款。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,否则无权使用本服务;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同意本协议约束,如有疑问可联系客服咨询。
如无特别说明,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的定义为:
1.1 商户号:指您凭以登录、操作商户平台的账号,成功申请后,云上支付系统将向您预留邮箱发送登录账号及初始密码,您可在商户平台修改密码并设置商户密钥,用于查询及操作商户号。
1.2 商户密钥:指您登录、操作商户平台的账号密码,成功申请后由系统邮件告知初始密码,可在商户平台修改,亦可设置对应密钥用于商户号查询与操作。
1.3 结算:指用户购买您的商品或服务后,云上支付系统在约定周期内将交易资金记账至您的商户号,并按约定提现至您指定银行账户的行为。
1.4 提现:云上支付系统根据您的指令或协议约定,在周期内向备付金存款银行发出转账指令,将对应资金划转至您合法收款账户的行为。
2.1 服务场景与功能:云上支付系统为您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,用户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可通过本服务完成交易,具体包含WAP支付、H5支付等场景。
2.2 服务限制:本服务仅可用于您在商户平台申报并经核准的商品或服务,每笔订单不得超过系统规定限额;系统有权根据您的业务类型、经营风险状况调整交易额度。
3.1 支付系统建设:系统负责支付系统的建设、运行与管理,保障系统安全稳定。
3.2 交易查询:设立网上交易查询系统及接口,为您提供商户信息管理、交易信息查询服务。
3.3 支付指令校验:依据您的商户登录账号、密码校验支付指令真实性,账号密码校验通过即视为您本人操作,系统无需校验其他信息即可执行指令。
3.4 交易纠纷处理:系统仅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,您与用户或第三方的纠纷由您自行处理(系统故障导致的纠纷除外)。
3.5 商户经营审核:有权定期/不定期审核您的业务类型及售卖商品/服务,若违反协议约定或违法经营,系统有权暂停或终止服务。
3.6 交易停滞处理:开户6个月无交易、连续180天无交易额,或受理终端/收款码连续3个月无交易,系统有权暂停服务并要求重新核实身份;不配合核实或核实未通过、收款码连续12个月无交易,系统有权终止服务且无需担责。
3.7 延迟结算:发现您存在洗钱、欺诈、套现等违法违规行为,或交易存在可疑、争议特征时,系统可延迟资金结算/转账,直至排除嫌疑;您的行为导致系统损失的,需承担赔偿责任。
3.8 身份验证与授权:您使用服务即同意系统收集、记录、使用您及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的身份、账户、交易等信息,提交至相关机构核验;系统有权收集、保存、核实音频视频资料,关联公司可在合法范围内使用上述信息。
3.9 风险管理:有权对您的业务进行风险管理,监测分析交易特征,完善可疑交易模型;发现交易与经营范围、规模不符等异常情形,可采取延迟结算、限额、暂停交易等措施。
4.1 账号开立与身份验证:申请商户号时需如实提供个人信息,保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;信息变更需提前通知系统,否则系统有权暂停服务,您需承担未及时通知导致的纠纷损失;系统要求补充资料时,逾期未提交或核验未通过,系统有权解除协议或暂停功能。
4.2 账号使用:不得将商户号、技术接口、安全协议及证书用于协议外用途,不得出租、转让给第三方;不得假冒他人交易结算;需依法依规开立使用账号,知晓出租出借账号的法律责任。
4.3 禁止存储敏感信息:不得存储用户银行账户密码、银行卡磁道/芯片信息、验证码、有效期等敏感信息,不得泄露用户银行卡信息。
4.4 账号保管与挂失:需妥善保管商户号、密码、短信验证码、API Key等,商户号下所有行为均视为您本人操作;账号被盗用需立即挂失,因管理不善导致被盗用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。
4.5 止付与撤销:支付指令执行后不可撤销或更改,执行后您不得要求止付、修改。
4.6 规范使用:未经系统书面授权,不得转载、复制、篡改系统商标、Logo等内容及衍生产品;仅可在登记域名展示系统相关链接、弹窗等内容,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。
4.7 商户系统安全与维护:自行搭建硬件平台并承担相关费用,按接入规范建设运行自身系统,保障系统安全;交易中需验证系统数据包签名真实性,保障支付信息传输安全,妥善处理交易异常。
4.8 真实交易背景:承诺交易真实有效,不得利用服务从事虚假交易。
4.9 保存订单信息:保证订单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,受理订单时需记录用户姓名、手机号、商品信息、配送信息等;按系统要求提供交易字段,妥善保留交易数据凭证至少3年,接到调单要求需2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单据。
4.10 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义务:若经营第三方平台,不得从事非法支付结算,需配备完善系统、人员及制度;需识别二级商户身份资质,收集保存相关证照(专营/许可业务需额外提供资质);传输二级商户订单信息,保留交易数据凭证至少5年,接到调单要求需2个工作日内回复;需管控二级商户风险,承担二级商户管理不善的损失,禁止二级商户发展下级商户。
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:指为网络商品交易双方提供网页空间、交易规则、撮合等服务,供双方独立交易的信息网络系统。
二级商户:指在您经营的第三方平台中销售商品或服务的自然人、企事业单位。
4.11 第三方平台风险防范:需监控管理二级商户交易真实性、合法性,防止二级商户套现、洗钱等违法违规行为;二级商户违法违规的,系统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您的违约责任。
4.12 反套现、反洗钱:不得主动或协助持卡人套现、洗钱、分单等违法经营,不得虚假申请、恶意倒闭;违反的,系统有权暂停/终止服务,并将信息报送监管机构。
4.13 实物与虚拟商品经营:同时经营实物与虚拟商品/服务需分别申请商户号,不得共用一个商户号;违反的,系统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。
实物类:需物流配送,或需记录核实消费者身份信息的商品/服务;虚拟类:非实物、不记录购买者身份、无需物流配送的商品/服务。
4.14 安全守则:不得对系统计算机系统、程序反向破解、复制、修改、篡改,不得增减服务原有功能。
4.15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不得对不同支付方式消费者采取歧视性措施。
4.16 其他义务:
(1)不得将签购单、受理标识牌、终端机具用于核准范围外用途或提供给第三方;
(2)不得委托、转让系统接口给第三方;
(3)不得聘用无身份证人员担任收银员,不得让未培训合格人员操作终端;
(4)金饰、珠宝、名牌钟表等高危行业需加装监控,清晰记录支付过程,录像保留不少于3个月;
(5)单笔交易≥5万元需核对用户身份证原件;
(6)按约定规范受理服务,协议期内不得拒绝受理;
(7)不得代其他商户发起交易,不得转卖、租借终端及银行结算账户;
(8)不得要求其他商户代理发起交易,不得使用转卖、租借的终端及账户;
(9)妥善保管交易数据,建立健全内部结算制度,仅限授权人员接触数据;
(10)不得向消费者收取附加费,不得提供低于现金支付水平的服务。
4.17 保障消费者权益:确保不同支付方式消费者享受公平待遇,不得转嫁服务费用,不得无理拒绝已开通的支付方式。
5.1 系统手续费(含税)
5.1.1 费用缴纳:使用本服务需向系统缴纳支付手续费。
5.1.2 费率标准:从每笔交易款中按商户平台核准费率扣除手续费;满足优惠条件可享受短期优惠费率,优惠终止后恢复原费率,以平台记录为准。
5.1.3 费率调整:国家、监管机构或合作机构政策调整时,系统有权调整费率并通知您;收到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提书面异议的,按新费率执行;无法达成一致的,可终止协议。
5.2 误差认可:费率结算因小数点进位产生的微小误差,各方均予以认可。
5.3 交易结算
5.3.1 系统扣除手续费后,将剩余交易款记账至您的商户号。
5.3.2 提现账户:提现账户为您申请时提交的同名银行账户或合法关联账户;因您或银行原因导致提现失败的,系统不担责。
5.3.3 账户变更:变更提现账户或授权结算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自助修改;未及时通知导致的损失由您承担。
5.3.4 结算周期:T日交易默认按平台核准期限提现,到账时间取决于银行清算;金融机构类商户按平台公告定期清零商户号余额并提现,需及时充值避免影响结算。
5.3.5 提现规则变更:可按平台指引申请变更提现规则,最终以平台核准为准。
5.3.6 T+0提现限制:接入服务不满90日或连续正常交易不满30日,不提供T+0提现;系统有权根据您的经营状况调整提现周期,以邮件通知为准。
5.3.7 对账标准:双方对账数据不一致的,以系统数据为准。
5.3.8 发票开具:需按系统要求提交完整发票信息,系统每月开具上月增值税服务费发票;申请专用发票需提交相关资质。
6.1 系统有权要求您缴纳风险保证金,额度以平台核准为准;协议期内保证金冻结,不得提前解冻、提取。
6.2 保证金调整:系统有权根据您的经营状况、赔付情况调整保证金额度,邮件通知补足;5个工作日内未补足的,系统有权暂停服务;30日内未补足的,系统可单方解除协议且无责。
6.3 保证金退还:无违约行为、主动注销服务满1年无投诉纠纷的,保证金无息解冻,您可提取本金。
6.4 保证金赔付:您违法违规、违约导致用户或系统受损的,系统有权用保证金赔付;不足部分可从待结算款项扣划,仍不足的可继续追偿。
7.1 您发起退款时,商户号需有足额资金,系统有权直接扣除完成退款;资金不足导致无法退款的,后果由您承担;因银行或用户原因退款失败的,资金退回商户号,可再次发起或自行处理。
7.2 退款不另行收取手续费,银行收取的相关费用由您承担,系统可垫付后从交易款中扣除。
7.3 您负责解决用户拒付导致的退款纠纷,承担相关责任。
8.1 未经一方书面同意,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协议内容、用户信息、支付信息、接口技术等。
8.2 信息披露例外:出现下列情况,系统有权披露您的商业信息:
(1)监管机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的;
(2)司法机关、有权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相关信息的;
(3)用户投诉,经系统查实后认为可提供的。
商业信息包括:交易单号、凭证、资金流水等交易相关信息。
8.3 各方需确保雇员、代理人履行保密义务。
8.4 保密义务在协议终止后5年内持续有效。
9.1 违约认定: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义务,均构成违约。
9.2 违约处理: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,系统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:
(1)参与欺诈、出租出借银行/支付账户、买卖受理终端,或涉嫌违法犯罪的;
(2)经营恶化、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,或注册地址虚假的;
(3)您或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被列入黑名单,或有监管/行业处罚记录的;
(4)违规操作、违反协议约定,经指出拒不改正或整改未达要求的;
(5)无理拒绝、拖延系统交易查询、调单或监查要求的;
(6)进入破产程序、解散或营业执照被吊销的;
(7)实施损害系统或关联方利益行为的;
(8)利用服务从事非法业务的;
(9)软硬件系统存在安全问题,经通知拒不整改的;
(10)出现风险事件或交易异常的;
(11)违反系统相关规则制度的。
10.1 注销情形:出现下列情况,系统有权注销您的商户号(法律或协议另有约定除外):
(1)您主动申请注销的;
(2)协议解除或终止的;
(3)利用服务从事非法活动的;
(4)违反协议或其他约定的。
10.2 资金处理:商户号注销后,系统有权按法律或监管要求冻结、扣划商户号内资金。
11.1 免责情形:因不可抗力或下列网络特殊情况导致无法履行协议的,各方可免责:
(1)黑客攻击、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;
(2)计算机系统破坏、瘫痪导致服务无法提供或信息丢失;
(3)电信部门技术调整造成重大影响;
(4)政府管制导致服务终止;
(5)其他非各方原因导致的情形。
11.2 事件通知:遭遇上述情形的一方,需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,各方按影响程度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协议。
12.1 各方均知悉国内电子商务环境、立法及信用体制现状,知晓业务风险,承诺采取合理防范措施降低风险。
12.2 拒付风险防范:交易中需积极防范持卡人拒付风险,及时处理交易问题:
(1)交易不真实、欺诈、伪冒、信息泄漏或您违法违约的,损失由您自行承担;
(2)持卡人否认交易、拒付或交易可疑的,需按约定提供交易凭证;怠于提供、凭证不合格或未及时管控风险的,损失由您自行承担。
您导致系统损失的,系统有权用保证金赔付,不足部分从待结算款项扣划,仍不足的可继续追偿。
12.3 需遵守支付相关政策法规,不得虚假交易、套现、洗钱;不得从事赌博、色情、非法金融交易等非法业务,否则系统有权终止服务。
12.4 大额支付承诺:申请开通大额支付功能,需承诺用于实名制业务;违反承诺的,需承担全部风险及法律责任,无条件先行赔付受损方。
实名制业务:用户购买商品/服务时,提交最终接收方/受益方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的业务。
13.1 系统提供的商标、标识、网页、文字、图片等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系统所有。
13.2 系统提供的软件系统、技术接口、安全证书等依托的知识产权归系统所有(另有声明除外)。
13.3 上述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,未经授权不得使用或创作衍生作品。
13.4 系统对含自身标识的物料、设备享有知识产权,您不得替换、遮盖、毁坏相关标识,否则需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。
系统有权制定、修改本协议,变更事项将在商户平台公告;如您不同意变更,需立即书面通知系统终止服务;修订协议按规定生效,您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即视为接受修订条款。
15.1 法律适用:本协议解释、适用、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。
15.2 争议处理:协议纠纷优先友好协商,协商不成的,提交系统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16.1 有效期与费率变更:协议有效期以平台确认为准,默认为长期有效;除另有约定外,系统变更费率并通知您后,30日内您继续使用服务的,将按新费率收取手续费。
16.2 提前终止:各方可因营运需要提前1个月书面/邮件通知对方终止协议,无需担责。
16.3 终止后条款:协议终止后,保证金、退款、保密条款仍有效,各方需继续履行。
16.4 协议份数:本协议一式贰份,双方各执壹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